浙江省文化厅办公室关于在全省文化系统开展文化浙江学习宣传大讨论与征文活动的通知

2018年01月12日       来源:浙江省文化厅办公室       

        为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决策部署,深入贯彻《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文化浙江建设的意见》(浙委发〔2017〕48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省文化系统开展文化浙江学习宣传大讨论与征文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展文化浙江学习宣传

        文化浙江是省委新的文化发展理念,凸显了省委对文化功能作用的深刻认识和对文化工作规律的把握,是浙江转承接续“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继全面建成高水平小康社会后,为在全国率先实现文化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开创崭新格局的文化优先发展战略,也是未来五年浙江文化建设的目标指向,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各地各单位要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进行广泛深入的学习和研究,深刻领会文化浙江的重要意义和丰富内涵,正确认识文化功能作用,精准把握文化工作规律,坚定文化自信,发挥文化自觉。要围绕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一中全会公报、省第十四次党代会报告、《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文化浙江建设的意见》《浙江省文化厅关于推进文化浙江建设的实施方案》等内容开展学习,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认识,更新观念,提升能力。

        各地各单位要主动对接联系,争取在各级媒体和网站开设文化浙江专栏,做好文化浙江建设亮点宣传与报道。充分发挥文化系统优势和各类文化阵地作用,采取多层次、多形式生动活泼的宣传方式,广泛开展文化浙江宣传进学校、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家庭活动,广泛开展各种展览展示展播展演和文化论坛讲座活动。

        二、开展大讨论活动

        各地各单位要紧紧围绕文化浙江主题,结合文化工作实际,立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文化需求,通过专题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分析文化发展不平衡不充分情况,剖析原因、明确目标、制定措施,激发文化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汇聚广大干部职工的聪明才智,不断推动文化改革创新。

        各地各单位适时对大讨论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书面报告于6月30日前报送省文化厅。文化厅将认真梳理总结大讨论中征集的意见建议,科学谋划全省文化发展。

        三、开展征文活动

        各设区市和厅属各单位分别组织开展文化浙江建设征文活动。征文字数、体裁不限,内容围绕文化浙江建设的各个方面,强化对自身责任和使命的认识,树立实干精神,努力实现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征文活动结束后,请各设区市推荐5-8篇优秀作品,厅属各单位推荐1-2篇优秀作品于9月30日前上报到省文化厅。文化厅将择优汇编印发。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各地各单位要切实加强活动组织领导,制订具体方案,按照统一部署,有计划开展工作,并根据活动进展情况及时报送总结报告和政务信息。

        (二)广泛动员。各地各单位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结合日常工作,广泛动员全体党员干部和职工参与讨论和征文,学用结合,知行合一,做好本职工作。

        (三)务求实效。党员干部要带头参加活动、带头学习调研、带头建言献策,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参与讨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联系人:郭驰,电话:0571-85216706,邮箱:240591359@QQ.com。

 

          

浙江省文化厅办公室

                      2018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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