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文化浙江建设的意见

2018年03月23日       来源:浙江日报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文化浙江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重大意义。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文化兴则国运兴,文化强则民族强。浙江是中华文明的发祥地之一,文渊悠久、文脉深广、文气充沛。深厚的文化底蕴和优秀的文化传统是浙江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不竭动力。一直以来,省委省政府发挥浙江是中国革命红船起航地、中国改革开放先行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萌发地的优势,坚持以“八八战略”为指引,以强烈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部署文化大省、文化强省建设,大力推进文化建设“三大体系”“八项工程”和“十大计划”,推动浙江文化呈现出大发展大繁荣大提升的生动景象,文化创造力传播力影响力日益增强。文化繁荣发展成为浙江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突出亮点和强大支撑。

  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党的十九大擘画了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宏伟蓝图。新方位、新形势对浙江推进文化繁荣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建设文化浙江,与文化大省、文化强省建设路径一脉相承、内在逻辑高度一致,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奋力推进“两个高水平”建设的重要支撑,是坚定文化自信、增强文化自觉、强化文化担当,在提升文化软实力上更进一步、更快一步的具体举措,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浙江篇章的内在要求。推进文化浙江建设,标志着浙江文化发展向更深层次、更高水平迈进,必将进一步坚定全省人民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提高公民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提升广大人民群众文化民生和文化权益保障水平,增强浙江文化软实力和综合竞争力,不断开创浙江文化繁荣发展新局面。

  (二)指导思想。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按照“秉持浙江精神,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勇立潮头”新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着力培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增强主流舆论传播力主导力,着力繁荣发展文化事业文化产业,走出一条具有时代特征、中国特色、浙江特点的文化建设之路,提升浙江文化软实力,创造浙江文化新辉煌,为奋力推进“两个高水平”建设凝聚强大精神力量、提供丰润文化滋养和有力文化支撑,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作出浙江贡献。

  (三)基本原则

  ——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大力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教育人民,着力提升主流意识形态凝聚力吸引力,切实做到“两个巩固”。

  ——始终坚持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坚守中华文化立场,坚持“二为”方向、“双百”“双创”方针,大力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文化自信。

  ——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文化共建共享,推进城乡、区域文化协调发展,努力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培育文明风尚,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始终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正确把握文化意识形态属性和产业属性的关系,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精神文化产品和服务。

  ——始终坚持改革创新。推进文化观念理念、内容形式、体制机制等创新,推进文化与经济、科技、旅游等融合发展,激发社会文化创新创造活力,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

  (四)主要目标。今后5年,通过实施文化浙江十大工程,搭建一批文化大平台、做强一批文化大企业、培育一批文化新品牌、打造一批文化新标识、抓好一批重点文化项目,着力提升浙江文化的引领力、创造力、传播力、服务力、竞争力,使浙江文化改革发展各项主要指标走在全国前列,把浙江建设成为公民素质优良、社会文明进步的示范区,文化事业繁荣、文化产业发达、文化名家荟萃、文化氛围浓郁、文化印记鲜明的文化发展先行区,成为在全国具有重要影响的文化高地、文明高地。

  ——文化引领力进一步提升。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贯彻扎实有效,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红船精神、浙江精神广泛弘扬,广大干部群众“四个自信”更加坚定。

  ——文化创造力进一步提升。文化体制机制改革纵深推进,优秀传统文化实现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优秀文化人才脱颖而出,文化创造源泉充分涌流,文艺精品佳作竞相涌现。

  ——文化传播力进一步提升。媒体深度融合发展取得实质性成果,主流舆论持续巩固壮大,网络空间更加清朗;文化走出去成效明显,浙江故事广泛传播,浙江文化印记、文化符号更加鲜明,文化影响力持续扩大。

  ——文化服务力进一步提升。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日益完善,文化产品服务精准供给水平明显提高,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高水平实现,人民群众文化获得感显著增强。

  ——文化竞争力进一步提升。 文化产业跻身万亿级产业,成为国民经济重要支柱性产业;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日臻成熟,文化市场主体实力大为增强,文化整体竞争力显著提升。

  二、重点任务

  今后5年,重点实施文化浙江十大工程。

  (一)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紧紧围绕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的根本任务,推进马克思主义学习研究宣传教育系统化常态化,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使全体人民在理想信念、价值理念、道德观念上紧紧团结在一起。

  加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学习研究。实施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宣传普及计划,广泛开展“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活动,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学哲学、用哲学,自觉接受马克思主义哲学智慧的滋养。深入开展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马克思主义理论学习培训,持续推进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研究宣传。加强高校、社科研究机构和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教育教学,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贯穿到学科建设、教材编写、课题研究、成果评价等环节。广泛开展面向群众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宣传普及活动。

  强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宣传研究。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理论武装的重中之重,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抓好党员干部的理论学习,组织开展主题宣讲,编写通俗理论读物,推动党的创新理论成果入脑入心。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深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推进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结合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浙江的生动实践,加强重大理论问题、重大现实问题和重大实践经验总结课题研究,形成一批有价值、有影响的研究成果。充分发挥浙江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萌发地优势,成立浙江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全面系统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丰富内涵和在浙江生动实践的研究,深入阐释“八八战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腾笼换鸟、凤凰涅槃”等重要思想,为推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贡献浙江智慧。加强对“两个高水平”“六个浙江”“四个强省”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及打造“一带一路”枢纽等重大课题的研究。

  推进哲学社会科学强省建设。坚持马克思主义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指导地位,统筹推进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学科、教材、话语“四大体系”建设。实施浙江优势学科培育计划,抓好省人文社科重点优势学科扶持重大项目,支持建设一批全国乃至国际一流的重点学科。加大对省级社科规划课题资助力度,保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总数位居全国第一方阵。成立省教材委员会,建立健全省编教材和引进教材备案、审读制度。实施新型智库建设计划,建设若干在国内有较高知名度、致力于研究和阐述重大发展战略的高端智库,培育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独特优势明显的各领域专业智库,支持和规范各类社会智库建设。

  积极建设重点理论平台。做强浙江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培育打造20家左右重点研究基地。实施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质量提升计划,重点支持省社科院、省委党校的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建设,遴选扶持10所左右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加快实现省属本科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全覆盖。强化报刊网络理论宣传阵地建设,重点扶持一批党报党刊理论版,建设一批有影响力的理论网站(频道),打造一批媒体理论宣传品牌栏目、公众号和传播名师,加快形成有影响力的全媒体理论宣传阵地。

  (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和公民文明素质提升工程。以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为着眼点,强化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发展各方面,转化为人们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提高人民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

  大力弘扬红船精神、浙江精神。浙江是中国革命红船的起航地,红船精神、浙江精神是引领浙江改革发展的强大精神力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南湖重要讲话精神,结合时代特点,大力弘扬“开天辟地、敢为人先的首创精神,坚定理想、百折不挠的奋斗精神,立党为公、忠诚为民的奉献精神”;大力弘扬“求真务实、诚信和谐、开放图强”的浙江精神,在全社会唱响实干和创新的时代强音,使红船精神、浙江精神内化为全省上下的价值认同和精神追求。成立浙江省红船精神研究院,加大对红船精神的研究、阐释和宣传力度。

  培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运用各类媒体、文艺作品、公益广告和群众性文化活动等开展宣传教育,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全覆盖。宣传普及以务实、守信、崇学、向善为内涵的当代浙江人共同价值观。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围绕立德树人,将核心价值观贯穿国民教育全过程,构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的大中小幼一体化德育体系,从家庭做起,从娃娃抓起。将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浙江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立重大公共政策道德风险评估和纠偏机制,强化公共政策价值导向。加强对文化名人、体育明星、知名企业家等的教育引导,发挥正向示范效应。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培育企业精神。加强清廉文化建设,推动党员干部廉洁从政修身,争做核心价值观的模范践行者,以优良党风政风促社风民风持续改善。

  大力提升公民文明素质。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激励人们向上向善、孝老爱亲,忠于祖国、忠于人民。以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导向,完善测评体系,创新方式方法,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立足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加强和改进文明城市创建管理,培育城市精神。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创新发展乡贤文化,培育区域道德文化品牌。广泛开展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创建,激活文明细胞,筑牢文明基础。深化推进好家风建设,推动好家训好家风代代相传。持续推进文明出行、文明旅游、文明就餐主题实践活动。组织开展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行动,抵制腐朽落后文化的侵蚀。深化“书香浙江”建设,加强全民阅读推广。深入开展“社科普及周”“浙江人文大讲堂”“浙江艺术讲堂”等活动,5年内建成1000家社科普及基地。抓好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倡导文明卫生的生活方式。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扎实推进“信用浙江”建设,全面提升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建设水平。建立志愿服务综合评价体系,推动学雷锋志愿服务常态化制度化。

  深化“最美浙江人”主题宣传活动。实施“最美浙江人”品牌提升行动,健全“最美浙江人”发现、选树、宣传、褒奖长效机制,分类开展时代楷模、道德模范、感动人物、身边好人等“最美浙江人”选树宣传,深入开展“最美家庭”“最美行业”“最美群体”选树活动,建设“最美浙江人”人物馆,完善“最美浙江人”发布平台。推动县(市、区)建立健全道德模范关爱机制,使学习“最美”、争做“最美”成为风尚。

  (三)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推进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让优秀传统文化活起来、传下去。

  系统研究梳理浙江历史文脉。深入实施第二期浙江文化研究工程,加强对良渚文化、河姆渡文化、跨湖桥文化和上山文化等文化遗产的挖掘阐释,加强对浙东学派、阳明心学和浙江近代人文思想以及和合文化、浙东海洋文化、治水文化、运河文化、浙江名人等的研究,深入挖掘浙江文化底蕴,推出一批有重要影响的原创性成果和标志性成果。抓好《中华古籍总目·浙江卷》《中国历代绘画大系》《浙江通志》《浙江文丛》等重大出版项目,打造文化传承经典之作。

  大力推进文化遗产保护发展。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全力推进良渚遗址申遗,积极参与“海上丝绸之路”申遗。大力推进大运河(浙江)文化带建设,打造运河特色文化全景展示、文化遗产有效保护传承、文化创意产业集聚的“文化长河”。推进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和城市特色风貌管理,抓好古村落古民居的抢救性、预防性保护。大力发展丝绸、茶叶、青瓷、木雕等具有浙江地域标记的历史经典产业,形成一批有历史文化价值的特色小镇。开展考古遗址公园建设,构建考古遗址公园体系。扎实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开展非遗名录项目保护、非遗传承人群研培等工作。实施戏曲保护振兴计划,打造一批传统戏曲特色县、特色镇、特色村,积极推进戏曲进校园。加强“老字号”保护传承。推进传统工艺保护振兴。加快国家和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加强传统生产生活方式等“活态文化”保护,守住根脉,留住乡愁。

  切实抓好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普及。综合运用报纸、书刊、电台、电视台等载体,让优秀传统文化展现出永久魅力和时代风采。制定实施省“互联网+中华文明”行动计划,实施新媒体传播工程,加强优秀传统文化的网络和新媒体传播。建好用好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非遗馆、文学馆和社科普及基地等设施,多渠道传播优秀传统文化。深化传统节日实践活动,开展具有民族传统和地域特色的民俗文化活动。构建优秀传统文化课程和教材体系,把优秀传统文化融入课堂和校园文化建设。

  (四)媒体融合发展工程。加快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发展,打造新型主流媒体,构建现代传播体系,提高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

  打造新型主流传媒集团。以浙报集团、浙江广电集团等为龙头,实施移动优先战略,推进采编发流程再造,抓好“中央厨房”建设,强化全媒人才培养,构建以“两微一端”为重点的移动媒体矩阵,形成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新型主流传媒集团。集聚资源力量,打造3—5个在全国具有强大传播力、影响力的新媒体平台和一批知名新媒体传播品牌。推进以浙江发布为驱动的全省政务新媒体集群建设。推动市县媒体整合区域资源,强化融合创新,打造区域性新型主流媒体。支持省主要传媒集团与市县媒体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实现平台、资源、技术等共建共享。

  强化内容技术两轮驱动。提高主流媒体议题设置能力和内容创新能力,充分发挥内容原创、权威报道、观点提供等方面优势,强化融合传播。积极推进新闻创新创优,强化品牌栏目、节目建设,推动名记者、名编辑、名评论员、名主持人融入新媒体平台。健全完善原创新闻作品版权保护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高度重视传播手段建设和创新,运用移动互联、大数据、云计算、无人机采集、虚拟现实等技术,跟踪5G传输、全息投影、物联网、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发展新应用新业态。利用先进技术,加大融媒体产品的制作生产力度,多渠道推送到互联网电视、智能手机、平板电脑、可穿戴设备等终端,推进新闻传播平台与社交网络平台实现无障碍对接,打通新兴媒体和传统媒体的用户群。

  推进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创新。建好国家出版融合发展(浙报集团、咪咕数媒)重点实验室,推动设立省级媒体融合创新实验室(基地),加强媒体融合研究创新。开展建立省新媒体专业委员会试点。制定适应媒体融合发展的人才激励约束机制,研究设计更加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职级晋升制度、薪酬分配办法,稳妥推进解决新闻采编人员身份“双轨制”问题。建立全媒体传播效果评价体系,逐步完善落实第三方评估机制。探索传媒企业实施特殊管理股制度、经营团队股权激励试点。坚持采编和经营“两分开、两加强”,全面落实阵地管理和导向管理,确保党对新闻媒体的主导权管理权。

  (五)文艺繁荣发展和高峰攀登工程。推出更多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大作力作,打造文学重镇、影视重镇、美术书法重镇和戏曲重镇。

  深入实施文化精品战略。大力实施省文化精品扶持工程和文艺精品打造计划,扩大省文化精品工程扶持资金规模,建立文化精品创作题材库,加强文艺“新品、优品、精品”创作。围绕建党100周年、新中国成立70周年、改革开放40周年等时间节点,启动重大革命历史题材和现实题材影视创作项目、文学精品打造项目、舞台精品打造项目、视觉艺术主题创作项目、重点文艺精品出版项目,打造推出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的精品力作,努力形成文艺创作生产的高峰。探索推行签约艺术家制度,积极引入国家级文艺名家参与我省文化精品创作生产。

  推进文艺原创扶持计划。加大对内容原创的扶持力度,提升文艺原创力,推动文艺创新,推出更多具有原创价值、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文艺作品和文化品牌。推动成立浙江文艺创研中心,探索设立省艺术发展基金。推出长篇小说孵化项目、影视剧本孵化项目、戏曲孵化项目和报告文学孵化项目,加强对文学、剧本、词曲等原创性基础性环节的扶持。大力推进文艺与互联网的融合,实施省网络文学精品创作和传播重大专项,大力发展网络剧、网络音乐、网络演出等,推动新兴文艺类型繁荣有序发展。

  健全完善文艺评价激励机制。建立文艺作品质量综合评价体系,完善文艺作品立项、备案、采购、评审、发行等标准,把价值取向、艺术水准、受众反应、社会影响作为主要指标,倡导讲品位、讲格调、讲责任,抵制低俗、庸俗、媚俗。推行重大文艺活动项目公开招标和政府采购制度。加大浙江卫视等对浙产优秀剧目的排播力度。加强文艺评奖管理,严格评奖标准,树立正确导向。研究出台浙江文艺精品获国内外奖项奖励办法。加强文艺理论和评论工作,褒优贬劣、激浊扬清。办好中国国际动漫节、中国越剧艺术节等品牌活动,为优秀文艺作品提供展示平台。建立推动文艺工作者深入生活、扎根人民长效机制。

  繁荣发展基层文艺。发挥好文联、作协、文化馆(站)等在繁荣基层文艺中的引领作用,组织专业文艺工作者到基层一线教、学、帮、带。持续开展“万场文艺下基层”“文化进万家”“高雅艺术进校园”、文化艺术志愿服务等活动。推进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建设,支持农民画、渔民画等民间文艺繁荣发展,打造基层特色文化品牌。扶持引导业余文艺社团、民营文艺表演团体以及网络文艺社群、社区和企业文艺骨干等开展创作活动,展示群众文艺创作优秀成果。依托农村文化礼堂办好“我们的”系列主题活动。实施农村中小学艺术教育计划,鼓励艺术院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任教。关心支持草根艺术家、乡土文化能人等群体。培养万名农村宣传文化管理员,培训万名基层文艺骨干,壮大文化志愿者队伍,增强基层文艺发展内生动力。

  (六)万亿级文化产业推进工程。加快推进文化产业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聚力打造全国文化内容生产先导区、文化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文化产业新兴业态引领区。

  全面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着力推进文化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提升文化领域治理水平。完善文化管理体制,加快构建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体制机制。健全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相统一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加快文化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步伐,推动文化产品和服务优化升级。推进出版、发行、影视、演艺等领域国有文化企业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有文化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推进浙江出版集团、东海电影集团等国有重点文化企业股份制改造,加快浙江时代院线、浙江出版传媒等上市步伐。分类推进文化事业单位改革,深化人事、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经费保障等制度改革。推动公共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

  做大做强文化市场主体。推动重点龙头文化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打造一批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市场占有率高的“文化航母”,培育一批行业知名、特色鲜明的骨干文化企业,扶持一批“专精特新”成长型文化企业。组建省级文化产业发展集团,鼓励各地成立文化产业投资(发展)公司(集团)。发挥浙江市场机制灵活、民营资本充裕优势,降低社会资本准入门槛,鼓励引导非公有制和混合所有制文化企业发展。推动建设众创空间,扶持文化创客,增强发展活力。

  大力发展新兴文化业态。深入实施影视演艺产业发展、数字内容产业打造、文化创意设计提升、文化新兴产业促进等产业发展计划,形成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行业品牌。树立“文化+”“互联网+”理念,推动文化产业与科技、金融、制造、旅游、体育等相关产业深入融合,增加文化含量和产业附加值,把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和市场优势。大力发展网络视听、数字出版、数字教育、动漫游戏等新兴文化业态。支持杭州、宁波、横店等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建设,培育一批高新技术文化企业。推动出版发行、工艺美术、文化娱乐、文化制造、印刷复制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鼓励演出、娱乐、艺术品展览等传统业态实现线上线下融合。深入挖掘历史经典产业文化内涵,提升质量效益,建设一批产业园区和创意街区,形成一批特色知名品牌。

  打造文化产业发展支撑平台。规划建设由数字文化产业基地、动漫游戏产业基地、影视文化产业基地、艺术创作产业基地等组成的之江文化产业带,引领全省文化产业发展。做强横店影视文化产业实验区、中国(浙江)影视产业国际合作实验区等一批文化产业大平台。继续培育打造文化产业重点县(市、区)、文化类特色小镇、重点文化产业园区、文化创意街区。实施一批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储备和招引一批重大项目,建立全省重大文化产业项目数据库。扩大省转型升级产业基金规模,加大对文化产业扶持力度。推动银行设立文化产业支行、文创产业专营机构,支持文化企业开办投融资平台。做大做强有关文化会展活动。以杭州、宁波等国家文化消费试点城市建设为契机,支持举办浙江文化消费季活动,培育一批线上线下融合的文化消费综合体。

  (七)网络内容建设工程。通过网络内容建设传播,使互联网成为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新途径、壮大主流舆论的新平台、开展信息服务的新渠道,构筑更加清朗的网络空间。

  唱响网上主旋律。顺应互联网移动化、社交化、视频化、互动化趋势,指导省内重点新闻网站加强内容建设和传播能力建设,创新话语体系和表达方式,深入开展党的理论创新成果宣传,积极开展网上形势政策宣传、主题宣传、成就宣传、典型宣传,使党的主张成为网络空间最强音。以省级主流媒体为依托,培育一批有较大影响力的新媒体公众号,打造网络主旋律传播矩阵。发挥商业网络传播平台的积极作用,扩大正面舆论覆盖面和影响力。统筹推进网络文明创建、网络公益活动等,让正能量充盈网络空间。

  丰富优秀网络文化产品供给。实施“现象级”新媒体产品打造计划,组织制作一批高水平、有影响的原创融媒体产品。大力培育催生网络文化精品,鼓励文艺工作者、高校师生、网民以及影视节目制作机构、文化企事业单位、社科研究机构等创作生产更多适合在网上传播的网络文化产品。创建广播电台、电视台与新媒体融合型网络视听节目生产制作体系。加强对重点内容制作团队的扶持,通过市场运作方式,打造一批正能量内容制作团队。推动优秀文艺作品、优质文艺资源和社科理论成果的数字化网络化传播。拓展各类优秀网络内容、产品传播渠道和落地空间,重点支持一批社科理论、文艺网站(频道)和新媒体传播平台。积极创建网上文化家园。推进争做中国好网民工程,加快网络社会组织建设,构建网上网下同心圆。

  规范网络内容传播秩序。建立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健全完善具有浙江特点的互联网属地治理模式。实施网络空间清朗行动,推出全省网络传播清朗指数。健全网络舆情通报研判等机制,妥善应对处置网上突发舆情。完善网络信息内容管理规章制度,将所有从事新闻信息服务、具有媒体属性和舆论动员功能的传播平台纳入管理范围,对所有新闻信息服务和相关业务从业人员实行准入管理,统一管理制度和要求。构建网络内容执法管理体系,健全网络文化市场监管机制,组织网络内容管理联合执法和系列专项整治行动。建立重点网站联系服务制度。

  建立网络内容建设激励机制。加大对优秀网络内容产品和创作团队的扶持力度,将其纳入省“五个一工程”奖、浙江新闻奖等奖项评选和省文化精品扶持范围。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核制度和优秀网络文化成果评价认证应用机制。鼓励社会组织、行业协会等设立优秀网络文化产品扶持发展基金。

  (八)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提升工程。加快构建城乡一体、区域均衡、人群均等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高水平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健全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大力推进之江文化中心、浙江自然博物园、浙江小百花艺术中心、浙江电影科技城、浙江方志馆等重大文化设施建设。鼓励各地加快建设重点文化设施和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实现市有五馆(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非遗馆、美术馆)、县有四馆(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非遗馆或展示场所)、乡镇(街道)建有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推进以县级图书馆、文化馆为中心的总分馆制。推进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和无障碍设施改造。大力推进农村文化礼堂“建管用育”长效机制建设,全省建成1万个以上高水平农村文化礼堂,覆盖全省80%以上农村人口,构筑农民精神家园。扎实推进社区文化家园、城市文化公园、企业文化俱乐部等文化阵地建设,形成基层文化阵地集群。深入实施应急广播工程,加强乡镇广电站建设。

  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实施高水平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行动计划和文化惠民工程,全面落实浙江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推进国家、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稳步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实施公共文化服务重点县及薄弱乡村文化建设“十百千”工程,补齐公共文化区域短板。县级以上政府设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扶持资金。组建全省图书馆联盟、文化馆联盟、美术馆联盟和博物馆联盟等平台,常态开展“送文化”“种文化”“赛文化”活动,丰富群众性文化活动。将外来务工人员文化供给纳入常住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公共数字文化建设转型升级,支持数字化公共文化服务互联互通,加快开发特色数字文化产品。

  创新公共文化服务运行机制。深入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农村电影发行放映体制改革等四项全国改革试点。建立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建设评价机制,完善公共文化机构绩效考评制度。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机制,拓宽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范围。建立农村电影放映长效机制。探索推进重大文化设施项目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鼓励引导社会组织和企业采用PPP等形式参与公共文化设施投资建设、提升改造、运营管理,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提供主体和方式多元化。

  (九)文化走出去工程。统筹对外文化交流、文化传播和文化贸易,创新方式方法,讲好浙江故事,传播浙江声音,加快建设国际人文科教交流枢纽。

  积极推进对外文化交流。制定实施我省“一带一路”文化交流合作行动计划,运用义甬舟大通道和以跨境电商为主的网上大通道优势,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文化交流合作。完善中外人文交流布局,创新高级别人文交流机制,在重点国家和地区开展美丽浙江文化、“丝绸之路”浙江文化、国际运河文化等交流活动,打造对外文化交流品牌。实施图书、影视、文艺演出等领域的专项交流项目和计划。借助世界互联网大会、世界浙商大会、中国-中东欧国家投资贸易博览会等重大节会,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文化交流活动。建立健全文化走出去工作协调机制,设立省对外文化交流专项资金,扶持重点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和民间文化交流活动。培育和扶持一批与国际接轨、具备国际市场运作能力的文化中介推广机构。

  积极提升对外文化传播能力。实施浙江好故事对外传播计划,加强与国际主流媒体、海外华文媒体、海外浙商媒体的战略合作。进一步建好用好“中国·浙江”英文网、浙江中英文脸谱专页等新媒体平台。推动在港澳台等地建设“西泠学堂”,把浙江优秀传统文化推向世界。支持我省主流媒体以独资、合资或合作方式在境外办报、办刊、办台、办网、办出版机构,与海外媒体合办频道(频率)栏目节目等。实施“经典浙江”译介工程、浙江学术外译项目,推动浙江优秀文学作品、图书、影视产品等走出去。加大城市形象对外传播力度,塑造富有个性和鲜明时代特征的城市品牌。深化“万家海外中餐馆·同讲浙江好故事”活动,强化内容长效供给。发挥新闻发言人、专家学者、浙籍侨胞、在浙外国人等传播优势,以融通中外的话语体系讲好浙江故事。

  积极促进对外文化贸易。以“一带一路”建设为统领,推动新一轮对外文化贸易,培育发展一批省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基地,支持国家级文化出口基地建设。加大对外文化贸易资金扶持,打造一批省级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建立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项目数据库。推进文化服务贸易示范城市、文化贸易基地建设,支持创建国家级文化保税区。优化走出去文化产品结构,推动影视、动漫、图书等承载中华文化、体现浙江特色的核心内容产品走向世界。构建产品输出和资本输出双轮驱动的走出去格局,鼓励文化企业在海外设立分公司和分支机构,搭建国际营销网络。支持文化企业参加重要国际性文化节展,加强与国际组织、外国智库、国外知名公关咨询公司等合作,开拓国际市场。推行“互联网+贸易”模式,扶持发展文化跨境电商,拓展线上线下渠道平台。

  (十)文化人才和文化名家培育工程。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着力优化文化人才发展环境,形成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良好局面。

  加强文化人才培育培养。制定省文化人才中长期培养与发展规划,做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和浙江省特级专家、省“万人计划”、省“151人才工程”遴选推荐,推进省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省重点文化创新团队遴选,培育一批德艺双馨名家大师,造就一大批高水平创作人才。注重青年人才梯队培养,深入实施青年文艺人才“新荷”“新光”“新松”“新峰”计划和“之江青年社科学者”行动计划等。壮大基层文化人才队伍,在待遇、培训和职称评审方面向基层文化工作者倾斜。发挥浙江大学、中国美术学院、浙江传媒学院、浙江音乐学院等高校作用,深入开展校企合作和校际合作,创新产学研合作,加强文化人才培养。

  加大文化人才引进力度。积极参与国家和省“千人计划”,吸引国内外高层次文化人才到浙江创业发展。以社科人才、文艺创作人才、文化创意和文化产业经营管理人才、现代传媒人才、网络新技术人才为重点,鼓励采取签约、项目合作、技术入股、岗位聘任等方式,多渠道引进优秀人才。发挥高校、科研院所、文化类特色小镇、文化产业园区、文化创意街区和重点文化企业等人才集聚功能,努力打造文化人才高地。支持高校、文化院团等引进顶尖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不受岗位总量、岗位等级、结构比例限制。树立“不求所有,但求所用”观念,聚天下英才而用之。

  优化文化人才发展生态。加快完善文化人才创业创新、评价激励等政策体系,创新选人用人观念,注重品德、能力、业绩、贡献,形成良好的用人导向和人才发现机制。建立省级文艺荣誉制度,根据中央和省有关规定表彰奖励德艺双馨、成就卓著的文艺人才。建立健全党委、政府领导联系文化名家制度。支持优秀人才承担或参与重大课题、重点项目、重要演出等。组织选送优秀文化人才参加业务进修、培训、调研、挂职和考察交流活动。探索开展高层次文化人才协议工资制和项目工资制等试点。推进职业经理人制度试点。强化文化人才服务保障,努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环境。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文化浙江建设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作为评价地区发展水平和发展质量的重要方面,作为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与经济社会建设一同部署、一同推进、一同考核。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文化意识、文化素养,提升驾驭文化工作能力、领导意识形态工作能力,推动文化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协调发展。

  (二)完善政策保障。加快文化领域地方立法进程,将文化浙江建设重大政策举措适时转化为法规规章,为文化浙江建设发挥引导推动、规范保障作用。系统梳理我省推进文化改革发展已有政策措施,根据实际需要制定完善财政扶持、金融支持、土地使用、市场准入、企业认证、项目落户、人才保障、薪酬制度等配套政策。加大公共财政对文化建设的投入力度,建立与我省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文化浙江建设需求相对应的文化投入机制,重点支持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弘扬、媒体融合发展、文化精品创作生产、中华文化走出去等。健全政府投入与社会投入相结合的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支持社会机构等参与文化建设、提供文化产品和服务。

  (三)强化管理考核。牢牢把握文化的意识形态属性,加强对文化改革发展的宏观调控,推动正确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覆盖贯穿到文化工作所有领域、所有平台。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遵循文化发展规律,探索建立文化浙江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对文化浙江建设重大项目资金使用、实施效果、服务效能等方面的监督和评估。探索设立文化产品、文化服务质量监测机制,研究制定公众满意度指标,建立群众评价反馈机制和第三方评价机制,强化督促、检查和考核工作,推动文化浙江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四)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积极参与文化浙江建设的格局。支持人大、政协履行职能,发挥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社会各界积极作用,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激发全社会文化创造活力,共同推进文化浙江建设。党委宣传部门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对文化浙江建设的统筹协调指导。宣传文化系统要自觉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发挥文化浙江建设主力军作用。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推进文化浙江建设的政策举措,狠抓落实,确保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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